各团支部、全体女大学生:
为激励和引导女大学生关注自身成长,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追求向善向美发展,学校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思美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女大学生先进典型。结合目前新冠病毒疫情情况,故此次评选均在线上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及要求转达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女大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参选人应在思想、心灵、行为等方面有“美”的表现,能够彰显新时代女大学生在思想素养、道德修为、文化知识、业务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精神与风采,能够在女大学生中发挥好引领与带动作用。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高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模范作用突出。或勤勉善学、追求卓越,或自强自立、乐观从容,或睦朋谐友、孝老敬亲,或知性美丽、才艺并举……
三、评选流程
1.报名阶段(2月14日—2月18日)
根据“思美之星”评选标准,学院团委组织开展“思美之星”推荐工作,全体女大学生进行自荐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2.学院初选阶段(2月18日-2月20日)
由学院学生会和学院研究生会组织由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者进行线上初评,产生3名“思美之星”推荐候选人(2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推荐至学校。
3.学校初选阶段(2月21日—2月26日)
由校团委思美研究中心、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组织由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者进行线上初评,产生20名“思美之星”候选人并进行网络展示和投票。
4.终评阶段(2月27日—3月3日)
候选人录制6分钟VCR短片(可为PPT演讲、情景剧等多种表现形式)展示个人风采,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线上评审和问辩,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确定“思美之星”当选名单。
5.宣传表彰
评选结束后,由校团委进行表彰和宣传。
四、院部推荐
1.有意参选的同学要认真填写《第十八届“思美之星”评选报名表》,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个人电子版五寸生活照两张、1分钟VCR自我介绍。
2.将所有报名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后打包发送至邮箱upcclxsh@163.com,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命名为“xx年级xx专业+姓名”,截止至2月18日15:00。
3.经院部团委审核后会在2月20日公示推荐人选。
五、相关要求
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宣传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支部、各学生组织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把彰显新时代女大学生“美”的学生典型挖掘出来,发挥优秀女大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李寿玺 1569234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