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下达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9〕44号,见附件1)。
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需均位于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含),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满足附件4中要求方可,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名额分配
年级 | 名额 |
2017 | 3 |
2018 | 3 |
2019 | 3 |
三、奖励标准及发放形式
8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奖励范围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备注:
1.学生如涉及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国家奖学金需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进行申请。
2.评选年度内,额度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除外)。
五、评选流程
1.提出申请:各年级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由所在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的资助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年级可推选5名候选人进入学院答辩,10.6日前完成年级初审,并公示候选人名单。
2.公开答辩:各年级候选人以PPT汇报形式进行5分钟汇报展示,由专家评审、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团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院部答辩时间地点:10月10日 19:00 西环301
六、申请材料填写
1.本年度奖助学金各类申请表格均由学生登录学校资助系统(https://zizhuxt.upc.edu.cn/)填写提交后,自动生成申请表;
2.学生需先登录资助系统,将本人获得证书、荣誉等情况录入资助系统,提交辅导员审核,录入时在与实际获得证书内容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可参照附件2规范填写;
4.涉及贴照片的表格,请先在资助系统内上传数码1寸免冠照片后电子版打印;
5.申请表中所有银行卡或一卡通必须准确无误,开户名与学生姓名必须一致,学号、卡号、手机号须准确无误。银行卡必须统一使用中国银行卡;
6.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录资助系统,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后,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附件4填写要求审核表格无误后打印,如有问题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反馈修正,其中学生所填“证书名称及颁奖单位”审核可参照附件2执行;
7.辅导员、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根据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要求填写相应意见、签字盖章。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杜楠玥
联系方式:0532-869837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x
附件2:学校资助系统中学生所填证书名称、日期及颁奖单位规范填写汇总表—参考(2019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