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发布者:李国庆发布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60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0 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省级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材料学院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20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

(一)本科生:

省级优秀学生2名。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

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指标1个,之后由学校组织联评确定。

(二)研究生:

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硕士生候选人、博士生候选人各1名,之后由学校组织联评确定。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硕士生候选人、博士生候选人各1名,之后由学校组织联评确定。

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候选指标1个,之后由学校组织联评确定。

(三)退役复学学生:

推荐退役复学学生评选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学院名额)。

学校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4人、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2之后由学校组织联评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 1-4 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31日—32日:申请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申请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集体需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发送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二)33日:学院组织联评确定人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31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号).pdf

附件2、3、4: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