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24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青教工委〔2024〕5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作用,培树学生身边可学可信的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德情操,提高知识水平、社会责任和实践本领,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努力为实现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使命奉献青春力量,学院现将2024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级学生)。
二、评选指标
5名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专业排名前20%(含20%),没有不及格科目。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组织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扶贫支教、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成绩突出。
(五)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表率作用强,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及答辩安排
3月13日下午18:00前,请将《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1571505678@qq.com,并准备5分钟以内答辩PPT,3月14日学院组织参评学生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