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下达的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及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现将学院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年级 | 名额 |
2018 | 3 |
2019 | 3 |
2020 | 3 |
三、奖励标准及发放形式
8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奖励范围及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含)的,但在前30%(含)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满足附件2),仍具备申请条件。
备注:
1.学生如涉及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国家奖学金需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进行申请。
2.评选年度内,额度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除外)。
五、评选流程
1、提出申请:各年级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需登录学校资助系统提出申请,下载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将表格内容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注释版要求(附件3)准确填写完整后再打印,提交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
2、年级初审:各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成立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年级可推选5名候选人进入学院答辩,并公示候选人名单;
3、学院终审:各年级候选人以PPT汇报的形式依次进行答辩展示,时间为5分钟,答辩顺序随机抽签决定。由专家评审、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团将进行投票,评选结果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终审时间:10月11日19:00,地点:西环301。
六、申请资料填写
1.学生需先登录资助系统,将本人获得证书、荣誉等情况录入资助系统,提交辅导员审核,录入时在与实际获得证书内容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可参照附件4规范填写;
2.涉及贴照片的表格,请先在资助系统内上传数码1寸免冠照片后电子版打印;
3.申请表中所有银行卡或一卡通必须准确无误,开户名与学生姓名必须一致,学号、卡号、手机号须准确无误。银行卡必须统一使用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 琰 0532-86189585
李伟嘉 0532-8698373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5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docx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突出表现要求.docx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注释版.pdf
附件4:学校资助系统中学生所填证书名称、日期及颁奖单位规范填写汇总表—参考(2020年版).xlsx